2020年12月份,评审组对我司进行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(计量认证扩项)现场评审。
评审组依据RB/T214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》(国市监检测[2018]245号)、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的标准、规范、规定 ,对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进行了评审。
评审期间,评审组专家按照规定,查阅了我司的体系文件、人员档案、设备档案、质量档案、检测报告等资料,并通过现场提问、现场试验、盲样测试、加标试验、留样测试、人员比对等方式,对我司的人员资格、设施环境、设备能力、检测方法确认、样品管理、能力验证等以及体系文件的符合性、运行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。在加标试验、盲样考核、比对试验等现场能力确认中,我司检测人员经过1天的奋战,合格率达到100%,充分体现了我司的检测能力。
末次会议中,评审组对我司质量体系运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,认为我司各项主要质量活动已经基本确定和初步展开,自我完善的机制初步形成。 管理体系对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,保证机构的独立性、公正性、适应市场需求,满足客户期望是基本适宜、有效的。
2021年1月份,我司顺利获得了水和废水、空气和废气、土壤、底质和污泥以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一类4小类30个参数的检测能力认证。